公司各部门、专业公司、项目公司:
根据《省国资委关于做好2024年非法集资风险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》要求和集团公司工作部署,为持续化解非法集资风险,拟开展2024年非法集资风险集中排查工作,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本次排查的范围是公司各部门、专业公司、项目公司,根据风险情况必要时可延伸至参股公司。
二、各单位组织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,主要排查本单位资金来源合法性,排查过程中应结合业务领域、投资方向,突出重点。要及时收集汇总涉非风险情况,全面准确掌握涉非风险底数,建立风险线索台账,织密织牢非法集资风险防护网。
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审慎客观组织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,并于8月23日17:00前将非法集资风险线索排查处置情况统计表电子版(附件2,加盖部门章或单位公章)发送至公司法律合规部(纪检监察室),经排查无风险的,按零申报。
三、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企业非法集资风险,压实责任,持续监测,对于可能的风险事项,及时报告公司法律合规部(纪检监察室)。
法律合规部(纪检监察室)
2024年8月22日